7月1日起,2大與房地產有關重大新制度正式登場!為了打擊房產市場投資客炒作歪風,內政部與財政部祭出實價登錄2.0政策與房地合一2.0政策,希望藉此矯正房產市場買賣資訊不平衡現象,使交易資訊更加透明化,避免房價漫天翻漲。那究竟新制與舊制有哪些差別?

★實價登錄2.0 5大改革重點

實價登錄2.0新制有5大變革,包括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、預售屋銷售前須備查,成交後30天內須申報、機關有查核權,最重可按次罰100萬元、禁紅單轉售、預售屋契約納管等,將使不動產成交資訊更即時完整揭露,防堵投機炒作。

1.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須完整揭露

修法前,實價登錄諮詢只有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資料,而2.0新制施行後將揭露詳實的地號及門牌資訊;此外,2012年舊制所登錄的買賣、租賃及預售屋不動產交易資訊也將溯及揭露,使交易資訊更為透明。

2.預售屋銷售前備查納管,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

實價登錄2.0新制上路後,銷售預售屋者在建案開始銷售前,必須先將建案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縣市政府備查,而且,預售屋不論是銷售預售屋者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,均應在簽約買賣契約日起30日內申報交易價格等資訊。

3.增訂機關查核權、加重屢不改正罰責

此外,縣市政府有權得向交易當事人等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說明的規定,假如發現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的案件,亦可由內政部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。對於未依限申報、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情形,主管機關可按戶(棟)處3~15萬元罰鍰,經2次處罰仍未改正者,並可加重按次處30~100萬元罰鍰。

4.紅單交易納管並禁轉售

銷售預售屋者或代銷業者收受定金時,必須訂定書面契據並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,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、保留簽約的權利,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;而買受人也不得將該書面契據轉售予第3人。違反規定者,將按戶(棟)處15~100萬元罰鍰,防杜投機炒作。

圖/預售屋禁轉售予第3人。

5.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納管

銷售預售屋者在銷售前應將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;如果契約如違反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上級機關可直接按戶(棟)處6~3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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